2016商学院学术性硕士招生复试拟录取实施程序及规则

时间:2016-03-18浏览:3123

2016商学院学术性硕士招生复试拟录取实施程序及规则

政经、国经、产经、金融学、数量经济、区域经济学、会计学

1.报到验证

时间:2016328日上午8:00-9:00

地点:商学院大厅

2.复试时间及内容

时间:2016328日上午9:10~

复试内容:英语面试;
              
专业面试(经济学以高鸿业主编的微观、宏观经济学为参考书;会计学以中级会计师职称考试指定教材为参考书)
              

3.拟录取

拟录取规则如下:

1复试的2项成绩有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

2复试成绩合格者,计算总成绩(包含考研成绩、面试成绩)

总成绩=考研成绩/5+面试成绩/2

3根据总成绩排序分专业择优录取(差额复试)

4对于经济学学科,若成绩较优秀但在志愿专业落选的考生,在经济学其他专业缺额时,可根据其他专业要求,征求考生本人意见的情况下,择优调剂到经济学其他缺额专业。

4.拟录取名单公布

名单公布时间:2016328日下午3:00左右

名单公布地点:商学院大厅公告栏;

网页:上师大-商学院-人才培养-研究生

5.布置拟录取考生后续事宜

时间:2016328日下午3:30左右

地点:商学院A 108教室

商学院

20163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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